您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 >> 市级政策法规 >> 新闻详情

我市发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服务33条”勾勒产业发展政策全息图

发布时间:2024-04-16 | 来源:萍乡日报 | 专栏:政策法规
分享到:

生产性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进而实现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萍乡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称《政策措施》),提出33条政策措施,旨在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

《政策措施》围绕服务业企业、服务业项目和服务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检验检测、信息技术、研发设计、人力资源、现代会展、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招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来萍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中国区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物流、采购、销售、结算、财务、信息处理等功能性总部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补助金额。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独立法人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我市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由中物联评定的国家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冷链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措施》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前瞻谋划更加凸显。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标杆城市奋斗目标,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支撑。针对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供需不匹配、门类不全、层次不高等突出短板弱项,积极布局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二是覆盖领域更加全面。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最新要求,紧跟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创新生产性服务业态、优化生产性服务业结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式发展的政策导向,重点聚焦十大生产性服务业细分领域,全方位全领域地推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撑力度更为精准。《政策措施》吸收结合了相关既有政策,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领域、完善细节,灵活运用资金奖励、投资补助、要素支持、倾斜优先等政策工具,提升政策举措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释放新的政策红利。

萍乡日报 | 2024-04-16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