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遭遇“烦薪事” 法院调解解民忧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诉称,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赖某聘用原告为其承包的某工程从事室内装修安装工作。2023年7月,经双方结算,确认被告尚欠原告4.2万元劳务费未支付。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于2023年12月前付清。但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原告经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本案事实较清楚,为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赖某承认原告所诉事实,表示愿意尽快给付原告劳务费,但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给予一定的付款期限。得知双方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情理结合,从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引导二人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赖某共计分5期向原告支付4.2万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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